星村煤矿“三违”申诉仲裁运行登记表
编号 :2021-09-01号
申诉人 |
孔德鹏 |
单位 |
运输工区 |
被申诉人 |
李振 |
被申诉人单位 |
安监科 |
三违 内容 |
身为电机车司机 ,驾驶电机车过道岔时车速过快 、未减速 ,人为造成矿车掉道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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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诉 理由 |
1 、李振在记本人“三违”时 ,不符合抓“三违”的程序 ,他全程在现场 ,直到本人处理完掉道 ,一直没有说服教育 ,讲述“三违”内容 ,在现场也没说罚本人“三违” 。 2 、“三违”原因定义为车速过快 ,本人是正常行车 ,车速过快是以什么来定义的 ,只是通过安监员说是就是吗 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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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法庭仲裁结论及审核人意见 |
员工法庭评审组形成一致意见 ,具体如下: 1)孔德鹏驾驶机车过道岔时车辆掉道一事属实 ;证人也证实在掉道车辆复位 、孔德鹏驾车离开前 ,李振叮嘱其“注意别开太快” ;安监员在检查核实轨道正常后立即通知孔德鹏处罚其“三违” ,并告知了“三违”内容 ,且孔德鹏也在安监员李振记录本中对“机车速度过快 ,过道岔未减速造成车辆掉道”的内容进行了签字认可 。 2)孔德鹏“三违”成立 ,对其按败诉进行处理 。 3)运输工区针对车辆掉道要引起重视 ,对每一次车辆掉道要组织内部分析 ,从轨道 、车辆 、人为操作等方面认真分析原因 ,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,防范掉道事件的发生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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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 人员 |
潘志远 、贾海滨 、吕善送 、闫凯 、肖玉桢 、王真夫 、吴天罡 、周坤生 、李振 、孔德鹏 、王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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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人签字 |
吕运河 孔 雨 |
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
三违仲裁接待站